2021年4月1日,我部受理了广西白龙核电项目一期工程用海预审申请。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海域使用论证材料编制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1号)的相关要求,现将该项目的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4月7日—2021年4月20日(10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反馈至hyhds_public@mail.mnr.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