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核陆丰核电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审查陆丰核电项目5、6号机组质量保证大纲(建造阶段)(2版)的请示》(广核陆〔2022〕17号)、《关于呈报陆丰核电项目5、6号机组质量保证大纲(建造阶段)(3版)的函》(广核陆函〔2022〕16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核设施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的有关要求,我局对你公司提交的申请文件进行了技术审评,认为你公司《陆丰核电项目5、6号机组质量保证大纲(建造阶段)》(3版)是可以接受的,现予批准。
你公司应严格遵守我局批准的质量保证大纲,确保陆丰核电项目5、6号机组的建造质量。
国家核安全局2022年7月22日(此件社会公开)
抄送:生态环境部华南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核与辐射安全中心。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22年7月2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