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的要求,核电厂建设在厂址选择、建造、首次装料和退役四个阶段均需要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广西防城港红沙核电5、6号机组工程目前处于厂址选择阶段,需要编制选址阶段环境影响报告书,论证厂址环境的可接受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的要求,本项目应开展公众参与征求公众意见,特发布本信息公告。
(1)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建设项目为 “广西防城港红沙核电5、6号机组工程”。
广西防城港红沙核电位于防城港市港口区光坡镇东面约8km的红沙澫南侧光岭至山鸡啼一带。广西防城港红沙核电一期、二期工程共建设4台压水堆核电机组,其中1、2号机组已投入商业运行,3、4 号机组在建设中。本期工程再建设2台压水堆核电机组,拟采用华龙一号核电技术方案。
(2)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广西防城港核电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广西防城港市港口区光坡镇红沙核电站;邮政编码:538000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0770-6480452
传真:0770-6498839
电子邮件:liulinhai@cgnpc.com.cn
(3)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环评机构:苏州热工研究院有限公司(国环评证甲字第1904号)
通讯地址:江苏省苏州市西环路1788号;邮政编码:215004
联系人:游工
联系电话:0512-68602080
传真:0512-68263570
电子邮件:youchunhua@cgnpc.com.cn
(4)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根据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核电厂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格式和内容》(HJ808-2016)的具体要求,核电站选址阶段环境影响报告书将在资料调研、现场踏勘,以及利用参考电站的数据资料基础上进行编制。
本阶段环境影响评价目的在于,根据广西防城港红沙核电5、6号机组工程厂址周围的环境资料,结合参考电站设计参数、源项以及设计容量,对广西防城港红沙核电5、6号机组工程建设的环境影响进行预评价,通过分析厂址与周围环境之间的相互关系,从环境保护的角度,论证厂址的适宜性,并对广西防城港红沙核电5、6号机组工程的工程设计提出环境保护方面的具体要求。
(5)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对核电及广西防城港红沙核电项目的了解程度;
广西防城港红沙核电建设和运行对公众的主要影响;
公众对广西防城港红沙核电建设的态度;
公众对广西防城港红沙核电所采取环境保护措施的意见和建议;
公众对广西防城港红沙核电建设的其他意见和建议。
(6)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通过电话、传真、书信、电子邮件等多种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出意见和建议。
(7)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受理意见和建议时间:2018年7月16日至2018年7月27日。
广西防城港核电有限公司
2018年7月16日